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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員責任險 量身訂作
2011/05/13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昨(12)日是護士節,金管會指出,護理人員除可投保一般的壽險、傷害險及健康險外,鑑於醫療糾紛頻傳,為移轉執行業務過程中可能面臨的責任風險,可以考慮投保「護理人員專業責任保險」。

金管會表示,護理人員依照醫生指示執行業務過程中,難免與病患間產生一些醫療糾紛。目前市面上已銷售「醫療機構綜合責任險」,供醫療機構投保,主要保障所屬醫療人員之過失責任,不過,並非所有醫院或診所都有投保。

護理人員如果要移轉執行業務過程中可能面對的責任風險,可考慮專為護理人員量身訂做的「護理人員專業責任保險」。

這張保單的承保範圍,只要護理人員執行業務時,直接導致第三人體傷或死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負責賠償。

不過,這張保單也有些不保事項,例如故意行為、被保險人經營或兼營非保險契約所載明的業務、或執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業務。

此外,當從事非法行為、或於執行業務時受酒類或藥劑影響所致之賠償責任,及未經醫師指示的醫療輔助行為等,保險公司也不予理賠。

市面上銷售的保險商品,不保事項略有差異,為維護自身權益及避免產生理賠爭議,護理人員投保前應充分了解清楚。

市面上銷售的「護理人員專業責任保險」均有「自負額」的設計,所謂自負額,是指保險公司與保戶約定,在事故發生時,由保戶自行承擔一定損失金額,保險公司僅就超過保險契約所載自負額之部分負賠償責任。

這類保險商品通常保險公司會與保戶約定每一次意外事故對於每一個人體傷所負的最高賠償責任,及對於所有傷亡人數所負的最高賠償責任,以及保險期間累積最高賠償責任。因此,護理人員於投保前,應審慎評估自己可能產生的風險,規劃適當的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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