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不想國稅局代算 15日前提出申請
2011/03/02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財政部今年首度實施個人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賦稅署官員昨天表示,民眾若要變更郵寄地址,或不想適用試算服務,即日起到3月15日可透過網路或書面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此外,夫妻因分居、感情不睦或其他特殊原因,申請將夫或妻的綜所稅的所得額和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以往期限都是在4月1日到20日;今年為配合稅額試算服務,申請時間提前為即日起到3月15日止,提醒民眾要在期限前申請。

官員表示,申請所得、扣除資料夫妻分開提供或不想適用稅額試算,可選擇網路或書面兩種方式。網路申請可透過自然人憑證、財政部核可的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和「戶號」為通行碼,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tax.nat.gov.tw)申請;另外可填好書面申請書,郵寄、傳真或臨櫃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

民眾若要申請變更郵件地址,官員說,網路申請只能透過自然人憑證或電子憑證,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申請;書面申請則要填好申請書,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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