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大紅包 遺贈稅10%明起生效 總統府送大禮,單一稅率一律改為10%課稅,免稅額提高為1,200萬元

 

 
更新日期:2009/01/22
 
 98新舊遺贈稅率比較.jpg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總統昨天公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2天後開始生效,即從23日以後死亡的遺產稅,一律改為單一稅率10%課稅,免稅額提高為1200萬元。

 很多富人從去年第4季起都不願移轉贈與財產,就在等降稅生效這一天的來臨,終於在農曆年前就會生效,為政府送給富人的超級大紅包。

 由於高資產者適用遺贈稅修正後的稅率10%,和修正前稅率50%,有8成的鉅幅差距,舉例而言,遺產40億的人在修法生效前要繳稅20億,若本月23日後才死亡,只須繳4000萬元,相差千里,所以總統晚一天公布,對當事人權益影響非同小可。

 又對「小富人」而言,遺產稅可能由修正前要繳4%,因免稅額由779萬元提高到1,200萬元,修法後變為免稅,影響也很大。以4口之家為例,原本估計,財產在1400多萬元以下都免稅,如今提高為1800萬元以下都免稅。

 此外,也公布所得稅法第39條和稅捐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案,也從23日生效。

 企業的盈虧互抵由5年延長為10年,且溯及到以前未抵用完畢的案件,即今年5月申報97年度營所稅,未抵完的虧損,可以再延長5年。

 如果來自政府的錯誤,造成納稅義務人溢繳稅款,可無限期退稅,不論是確定或未確定案件都適用,並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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