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保單 呵護更完善
2011/03/08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女性同胞在忙碌於家庭及職場之餘,別忘定期檢視自身保險保障缺口,金管會表示,除從人壽、傷害或年金保險中獲得保障外,也可適時投保專為女性設計的保險商品,給自己更完善的保障。

目前市場上推出的醫療保險商品,除特定懷孕相關疾病、醫療行為所必要的流產及剖腹產外,多會將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予以排除不予承保。部分保險公司特別為女性消費者設計的婦女保險,其與一般的壽險、健康險不同之處,在於該類商品保障範圍涵蓋女性特有或常見的疾病,例如:紅斑性狼瘡、乳房重建手術、懷孕期間特定併發症、特定婦科手術、類風濕性關節炎等等,甚或包含生育保險金及嬰兒先天殘缺。

婦女消費者投保前應注意幾件事:首先是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保險公司針對不同的保險需求,設計不同保障範圍的商品,建議消費者確實瞭解所投保商品的保障範圍及給付條件。

其次,注意是主約或附約。有些商品是以附約型態銷售,須搭配主約方可購買,請消費者注意。

第三是除外責任,除外責任是指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的項目,消費者應充分了解,以避免產生理賠爭議。

第四是投保限制。一般婦女險多訂有投保年齡上限,且如已經懷孕,其妊娠週數是保險公司列為考量是否承保的因素之一。

第五是等待期間。通常因保障項目不同,訂有30日至90日不等之等待期間,被保險人於這段時間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負給付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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